四川工人日报讯——安全费用不得低于工程造价的15%

发布时间:2007-03-27


四川新闻网-四川工人日报讯
  ——我省开展水电建设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整个行动确定了6大事项;整治重点地区为雅安 市、凉山州、宜宾市

  3月27日,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召开全省水电建设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向各市州、省级有关部门发出了执行《关于开展水电建设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部署。

  通知说,近年来,我省陆续启动了以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水电梯级开发为主、中小流域水电开发相结合的水电建设大会战。由于水电建设涉及面广、项目多,战线长,管理跨度大,水电工程地质条件复杂,地下工程多、高边坡、大开挖,技术要求高,一直以来都是事故易发领域。近年来,尤其是从2006年进入建设高峰期以来,水电建设施工事故频发,暴露了水电建设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不严密,监督检查不到位,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安全责任不落实,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等现象严重,重大事故隐患不能及时有效整治,各类安全事故集中多发,水电建设施工安全已成为全省企业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必须采取切实措施落实责任,扭转事故高发的势头,保障水电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整治行动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责任到位、行业督察、依法整治”的原则,以遏制重、特大事故,预防和减少一般伤亡事故为目标,以落实责任为重点,严格执行行政责任追究制度,查隐患抓整改,切实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保护职工安全与健康。要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政府、部门及水电建设施工各方责任,重点是落实建设、施工、监理及设计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消除安全隐患,保证水电建设施工安全生产。要通过专项整治,遏制重大事故,杜绝特大事故,使水电建设施工死亡人数明显下降。

  整治确定了6大方面事项:一、建设项目管理。按水电建设项目批准权限,由各级政府负责,对所有在建项目进行一次全面地清查,对违规建设项目必须停工。未经“三同时”审查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建设项目的安全费用按不低于工程造价15%的标准,由建设单位(甲方)在工程预算外另行单独支付,由施工企业专款专用。二、施工管理。坚决杜绝非法分包、严禁转包。加强爆破物品的管理,做到依法使用,严格管理。三、施工技术。隧洞施工必须建立符合要求的机械通风系统、排水系统、有毒有害气体预警系统、围岩变形观测系统等。四、职业卫生。及时采购和更新安全防护用品其及设施,尤其是要重点防止有毒有害气体中毒、尘肺病等危害。五、应急救援。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管理,增强对突发事件的现场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六、培训教育。强化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企业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从业人员必须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要做到持证上岗。

  本次整治的重点地区是雅安市、凉山州、宜宾市。整治工作分宣传动员、隐患排查、治理整顿、检查总结四个阶段进行。各有关单位自通知发出开始,用一周时间进行宣传动员,4-5月份建设和施工单位开展自查整改,6-7月份进行督察和集中治理整顿,8-9月进行整治工作验收总结。